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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届国际健康运动交流大会

时间:2019-10-30 23:54:09 来源:国际健康运动联合会 点击数:451

一、时间

2018年10月4 - 9日  

二、地点

香港修顿体育馆

三、竞赛项目

(一)武术项目:

1、集体项目:内容以武术拳术、器械为主要体现形式。

2、对练项目:徒手与徒手、徒手与器械、器械与器械对练。

(二)健身气功:

易筋经、五禽戏、六字诀、八段锦、养生武舞等健身功法。

(三)养生武舞、广场舞

各种体育舞蹈、健身操 、自编广场舞、音乐舞蹈。  

(四)瑜伽

规定动作瑜伽、自编瑜伽 、柔术。

(五)武功绝技

硬功、轻功、柔功等武术功法绝技均可参加比赛。  

要求:科学、健康、安全、惊险。

(六)其它各类健康运动项目

跆拳道、合气道、空手道、截拳道、舞龙舞狮等。

(七)名家展示。

 在全国及国际比赛中获得过前三名或一等奖者,可以报名参加名家展示。

四、参加办法

(一)各地区体育局、体育协会,各行业体协,各武术馆校、体校、俱乐部、太极拳协会,各企事业单位,各社区、街道、村镇均可以组队参赛。

 (二)以团体组队参赛,每个代表队运动员人数6人以上,男女不限。

(三)参赛运动员达16人(含16人)以上的团队,可报随队国家一级裁判员1名,须经组委会确认后,方可作为大会正式聘用裁判,会务费,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。其差旅费自理(随队裁判不能兼报领队、教练和运动员)。

(四)所有集体项目须6人以上,20人以内。

(五)每人最多报2个项目(一项集体、一项对练)。

(六)本次比赛只设集体项目和对练项目,不设个人项目。

五、竞赛办法

(一)采用2012年审定的《武术套路竞赛规则》、《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》、《国际健康运动评判规则》、《国际跆拳道竞赛规则》和本规程的有关补充规定。

(二)对抗项目只做展示。

(三)年龄分组

成年组(1973年 - 1983年出生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中年组(1959年 - 1972年出生)

老年组(1955年 - 1958年出生)

(四)各项比赛时间规定

1、武术对练套路比赛:2分钟以内;

2、集体项目(包括武术、瑜伽、养生武舞、广场舞、健身气功等):6分钟以内。

注:所有项目比赛时间不设下限,只要不超出规定时间即可;超出规定时间达1秒至5秒扣0.1分,依此类推。

(五)比赛服装、器械

比赛器械、服装不做统一规定,但须符合项目特点及比赛规定。(经裁判组认定后方可参赛)

六、录取名次及奖项

(一)比赛按项目分别录取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
(二)给参赛个人颁发金、银、铜奖牌和证书,给参赛单位颁发匾牌、奖杯及获奖证书。

(三)设“健康运动贡献奖”,对宣传、组织达30人以上选手参加本届大赛,有特殊贡献的组织或个人进行表彰,颁发奖杯、证书和奖金。

(四)评选优秀教练员、优秀裁判员、优秀运动员等(评选办法另行通知)。

(五)设健康道德风尚奖、组织奖(评选办法另行通知)。

(六)设最佳表演奖、最佳编排设计奖、最佳编舞、最佳配乐、最佳舞美、最佳风格奖等,颁发匾牌及获奖证书。

七、报名与报到

(一)报名截止时间为:2018年9月1日(以当地邮戳为准)。

(二)报名时须备齐下列材料:报名表、汇款凭证复印件,一寸免冠照片2张、身份证(或出生证明)、港澳通行证复印件。否则视为报名无效。

(三)各队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,由领队签名特快专递寄至组委会联络地址或把word格式报名表发到组委会电子邮箱。

(四)各代表队于10月4日统一在深圳火车站(罗湖口岸)集中报到,领取资料,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到酒店入住。

八、费用

(一)会务费:领队、教练、运动员、随队官员等所有报名人员均须缴纳400元会务费。(国际健康运动联合会会员、中国武术文化促进会会员、中国民间武术家联谊会会员、香港健康太极拳协会会员凭会员证减免100元会务费)

(二)参赛项目费:每项100元/人(参赛运动员缴纳)。

(三)食宿费:由香港旅游协会等赞助。(所有参赛人员免费食宿)

(四)名家展示:每项500元。

(五)会务费、项目费报名时汇款。

九、大赛联络与报名材料发往地址

(一)联系地址:

1、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1号院A区7号楼1-106室

国际健康运动联合会秘书处       邮编:100022

联系人:孙德玉 13001981989    

        杨志军 15810010418   

传   真:010-58765402

Email:apacsdy@126.com

       hxwzy@163.com

QQ1:806683959

QQ2:741716149

  (二)会务费、项目费、食宿费汇款: 

  1、开户行:中国银行北京广渠门支行 

  帐 号:3311 6058 2678

  户 名:亚太联合文化传媒(北京)中心

  2、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西四环支行

  卡 号:4367 4200 1346 0368 149

  户 名:杨志军 

十、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

(一)仲裁按国家体育总局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执行。

(二)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组委会选聘。

十一、其它

  (一)组委会有权无偿使用参赛选手音像资料进行宣传推广。

(二)组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大会作出相应的调整。

(三)凡参赛选手,必须服从组委会的一切活动安排,否则视作弃权处理。

(四)《秩序册》彩页广告每页2000元,有意在《秩序册》刊登广告者,请自行设计宣传内容。规格高210mm,宽140mm。

(五)本规程解释权属国际健康运动交流大会组委会。

(六)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国际健康运动交流大会组委会

2018年7月